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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及其土地的经营应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上的需要,这一观点已得到广泛认同。而且,厦门FSC认证机构随着公众越来越关注森林的破坏和退化问题,使得消费者要求他们购买的木材和其它林产品不仅不会对森林造成破坏,而且有助于拯救未来的森林资源。为了满足这类要求,木材产品的认证和自愿认证体系在市场上应运而生。
森林管理委员会(FSC)是认可认证机构的国际组织,以确保认证机构认证的真实性。在任何情况下,认证过程都是由林主和经营者自愿发起,他们只要求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FSC的目标是通过制定世界范围内广泛认可的标准和相关的森林管理原则,以促进对环境负责、对社会有益和在经济上可行的全球森林经营活动。
正如原则9和相关术语表中所提出的那样,FSC的原则和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热带林、温带林和寒带森林。很多原则和标准也适用于人工林和部分人工补植的森林,可以在国家和地区水平上起草更为详细的适用于各类森林植被类型的标准。FSC的原则和标准应纳入到寻求FSC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的审核体系和标准中。虽然FSC的原则和标准主要是为生产木材产品的森林经营而制定的,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可应用于生产非木质林产品及提供其它服务的森林经营。原则和标准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没有主次之分,本文件应与FSC条例、认可程序和认证机构指南一并使用。
FSC及其认可的认证机构并不一定强求完全符合原则和标准,但在任何一条原则上存在重大距离通常认为不合格,或导致取消认证。这需要独立的认证机构依据每个标准满足的程度和距离的重大程度及其后果作出决定,可允许根据当地情况作出某些灵活处理。
在一切认证审核过程中都要考虑到森林经营作业的规模和强度,受影响资源的独特性以及相关森林的生态脆弱性。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森林管理标准会指出FSC的原则和标准解释的差异与难点,这些标准将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参与下制定,并由认证机构和其它参与及受影响各方逐项进行认证审核。如果有必要,FSC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审核过程也提倡采用本办法。若知更多有关认证和认可程序的信息和指南,请参阅FSC条例、认可程序和认证机构指南。
使用FSC 的原则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的法律制度。FSC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支持全球负责任的森林经营的其它倡议。
FSC将开展教育活动,以增加公众对下列问题重要性的意识:
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将经营和生产成本计入林产品价格;
促进森林资源的优利用模式;
减少破坏与浪费;
避免过度消费与过度采伐。
FSC还将针对这些问题为决策者提供指导,包括完善森林经营法规和政策。